摘要:茂名晚报讯记者冯小飞特约记者王全明通讯员胡东生10日上午,电白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一起涉黑犯罪案件,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王某海有期徒刑2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茂名网讯 10日上午,电白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一起涉黑犯罪案件,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王某海有期徒刑2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案情概况 自2014年起,崔伟荣(已科刑)伙同崔某峰(另案)为了通过操纵、经营赌场及非法高利放贷获取经济利益,以电白区霞洞镇永乐村委会、沙琅镇坡富村委会、黄岭镇下平山村委会一带为据点,先后网罗、纠集了一批亲属、亲戚、乡邻、朋友及社会闲杂人员、吸毒人员,有组织地连续、频繁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组织领导者明确、骨干成员固定、参加人员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告人王某海系该组织的成员之一。 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过程中,崔伟荣、崔某峰亲自组织、指挥或指使专人负责现场指挥。该组织为了便于日常工作的管理安排,创建名为“兄弟群”的微信群,用于发布组织活动以及成员之间的交流,还配备专门车辆和作案工具(油漆)用于日常违法犯罪活动。 2014年以来,该组织通过开设赌场、非法高利放贷,巨额非法所得,并以此为经济基础,支撑该组织运作和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在开设赌场、非法高利放贷违法犯罪过程中,建立等级分明的薪酬制度,根据成员在组织中地位、工种的不同每天发放人民币100元至200元不等的工资。崔伟荣经常组织成员前往电白水东的KTV娱乐场进行消遣,在组织成员生日时会根据该成员在组织中的地位、作用通过“兄弟群”微信群发送数百元不等的生日红包。 2015年起,被告人王某海加入该组织并在位于霞洞镇永乐村委会大帮口村附近农田中间的树林处开设的赌场中从事看风、接送赌徒、追讨债务等工作,每天领取100元至200元不等工资。 法院裁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认定,被告人王某海无视国家法律,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为牟取非法利益,参与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开设赌场罪,依法应实行数罪并罚。在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中,王某海是一般参加者,依法应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的法定刑幅度内量刑;其犯开设赌场罪,依法应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的法定刑幅度内量刑。被告人王某海受他人指挥参与作案,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属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处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符合法律规定,予以采纳。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情节、社会影响、认罪态度等,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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