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云浮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防范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危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经济秩序。 截至目前,警方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出动检查人员9508人次,检查组1918组,检查市场主体(含药店)12957家。全市共立涉疫情经济犯罪刑事案件1宗,查处价格违法行政案件34宗。 2月6日,郁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该县某企业报案称:他们与另外一家企业打算购买一批口罩捐赠给疫情防控一线的工作人员使用,在2月4日联系上了覃某兰,两家企业与其商量好以每个口罩3.5元的价钱分别购买50000只和65000只,共计资金402500元,覃某兰则承诺在2月6日发货。当两家企业转钱后,覃某兰寄了500只口罩样板过来,两家企业发现覃某兰提供口罩样板均为无合格证、无中文标识、无生产日期的“三无”产品,并且覃某兰一直以各种理由搪塞不发货,怀疑被骗。经过审查,郁南县公安局于2月7日立覃某兰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 经查,家住郁南县都城镇的覃某兰有重大的作案嫌疑。后搜查发现,覃某兰的家中有无合格证、无生产产地、无合法来源的“三无”口罩一批。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覃某兰供述其知道郁南两家企业需要购买口罩时,遂联系在深圳的范某佳订货,同时提供范某佳的银行账户给两企业转钱,可到了发货的时间,范某佳称“该批口罩已经发货,口罩正在运送途中”等理由不能退钱。经过调查,由于范某佳、覃某兰不能够讲出该批口罩的来源以及发货快递单号等资料,经侦支队依法将范某佳的账户冻结。在市县两级经侦部门的努力下,2月26日,成功将两家企业购买口罩的402500元发还给当事人,挽回其经济损失。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扩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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