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版
    扫描左侧二维码快速访问本站
  • 官方微信
    粤西在线官方微信公众账号
    添加方式:
    一、搜索添加微信号(yxzx111com)
    二、扫描左侧二维码
  • 焦点热门杂谈 秀场大杂烩美食吧
  • 护肤二手房车友会 摄影者彩妆美体
  • 爱旅游爱文艺投资人 口述婚姻家庭情感汇
  • 二手房租房求职 招聘二手交友
  • 查看: 163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今日关注] 在肇庆的您 这些重要通告、公告,请查收!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2-24 18:13: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肇庆:机关事业单位疫情防控22个必备
    ★ 肇庆:企业复工复产22个必备
    ★ 关于启用“悠美肇庆•疫情共治”平台的通告
    ★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入肇庆市货运车辆实行提前申报措施的通告
    1
    机关事业单位疫情防控22个必备
    1.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必备。
    2.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人必备。
    3.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必备。
    4.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必备。
    5.干部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档案必备。
    6.干部职工健康及家庭成员状况每日一报措施必备。
    7.干部职工佩戴口罩及设置专用回收箱、窗口单位干部职工佩戴手套必备。
    8. 进入大院(办公楼)体温检测及外来人员登记必备。
    9.限制使用电梯、鼓励使用步梯措施必备。
    10. 避免集中开会、集体培训和提倡视频会议、小型会议,会议室、办公室座位设置间隔1米以上距离措施必备。
    11.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面对面传递文件、上班期间不得串岗措施必备。
    12.合理使用空调(全新风运行)和改善通风措施(首选自然通风)必备。
    13. 尽量少接触公共物品、干部职工洗手设施和快速手消毒剂等卫生用品必备。
    14.食堂每日三次消杀、干部职工错时就餐、分散用餐、打包用餐措施必备。
    15.会议室、楼道、电梯等重点部位每日消毒三次、卫生间加强通风和清洁消毒频次措施必备。
    16.下水道、化粪池定期投药措施必备。
    17.内环境卫生整治、灭鼠灭蚊等措施必备。
    18.公务用车(工作用车)每使用一次消毒必备。
    19.干部职工中的重点人员(湖北、温州来肇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必备。
    20.干部职工及家庭成员近14天清晰的活动史、接触史必备。
    21.临时医学观察点必备。
    22.鼓励步行、骑车或自驾车上下班、尽量避免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必备。
    2
    企业复工复产22个必备
    1.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人必备。
    2.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必备。
    3.疫情防控监管责任人必备。
    4.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必备。
    5.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必备。
    6.企业员工健康档案必备。
    7.企业员工健康状况每日一报一收集必备。
    8.提供企业员工佩戴的口罩必备。
    9.厂区出入体温检测必备。
    10.厂区重点部位每日一消毒措施必备。
    11.企业员工错峰就餐必备。
    12.企业员工上下班“两点一线”管理必备。
    13.企业员工中的重点人员(湖北、温州来肇人员)落实14天隔离必备。
    14.企业厂区工作场所通风设施必备。
    15.企业厂区员工洗手消毒设施和快速消毒剂等卫生用品必备。
    16.企业员工近14天清晰的活动史、接触史必备。
    17.企业临时医学观察点和工作人员必备。
    18.企业员工分散作业、分散居住措施必备。
    19.企业健康教育阵地必备。
    20.企业厂区环境卫生整治、灭鼠灭蚊等爱国卫生运动措施必备。
    21.企业中央空调管控措施必备。
    22.企业食品安全措施必备。
    3
    关于启用“悠美肇庆•疫情共治”平台的通告
    当前,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阶段,为进一步深化疫情防控“4个1”排查工作,及时了解跟进居(村)民健康信息情况,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实现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决定在全市启用“悠美肇庆·疫情共治”平台,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大数据支撑。
    一、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肇庆市辖区内居(村)民(含探亲、工作、外来务工、旅游等目前居住在本市人员)通过手机微信扫描葵花码,刷脸验证登录“悠美肇庆”微信小程序,点击“同心协力、共克时艰”进入“疫情共治”,在“健康自查上报”栏如实录入本人健康信息,因各种原因不能自主录入的,可由他人在 “为他人填报”栏代为录入。如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关线索,请在“疫情线索上报”栏填报。录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咨询所在社区(村)工作人员。
    二、居(村)民完成个人健康信息填报以后,平台将据此自动生成二维码作为健康凭证。
    三、“悠美肇庆·疫情共治”平台由市政府政数部门专人管理,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
    四、请居(村)民如实录入个人健康信息,如有变化须及时更新,故意瞒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请互相转告,共克疫情齐参与!
    肇庆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5日
    4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入肇庆市货运车辆
    实行提前申报措施的通告
    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物流畅通,支持和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我市将于2020年2月15日零时起,货运车辆在通过我市公路联合检疫站点时,实行提前申报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提前申报对象
    所有从外地进入肇庆的货运车辆驾驶员及陪乘。
    二、提前申报内容
    (一)机动车牌照信息,机动车驾驶员及陪乘的身份信息(首次填报);
    (二)近14天内机动车驾驶员及陪乘是否曾前往疫情重点地区、途经疫情重点地区或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等相关信息(与首次填报信息不同的需再次填报);
    (三)机动车驾驶员、陪乘是否有发热等身体异常情况信息(与首次填报信息不同的需再次填报)。
    (四)送货目的地、所去企业名称、企业联系人及电话。
    三、提前申报方式
    通过“肇庆应急查控APP”的“车辆信息登记”进行提前申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粤西在线 ( 粤ICP备17009436号-1|粤公网安备 44090202000436号 | 热线:0668-2899308 投稿邮箱:yxzxw111@163.com

    GMT+8, 2025-4-11 09:26 , Processed in 0.075357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