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讯 (记者 张苑卉) 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改革完善仿制药保障及使用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提升仿制药质量疗效和供应保障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临床用药和公共卫生安全需求,我市结合实际,制定了《肇庆市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医改的工作部署,促进我市仿制药研发,提升仿制药质量疗效,推动医药产业集聚和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创新药研发和仿制药技术攻关,全面提升药品质量疗效,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满足人民群众用药需求,降低医疗成本和群众药品费用负担,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加快推进健康肇庆建设。 《方案》列出了十二条重点工作任务,包括:一、鼓励企业开展仿制药研发;二、加强仿制药技术攻关;三、加强仿制药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四、推动仿制药产业交流合作和集聚;五、加快推进一致性评价工作;六、加强仿制药质量监管;七、落实仿制药集中采购工作;八、促进仿制药替代使用;九、加强药品价格监测预警;十、健全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十一、发挥基本医疗保险激励作用;十二、落实支持政策。 《方案》指出,要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阶段任务,强化部门协同,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同时,也要注重宣传引导,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宣传教育,改变不合理用药习惯,提高合理用药水平,推动仿制药替代使用,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舆论和群众预期,形成良好改革氛围。 2019-04-18 来源: 西江日报 编辑:Margar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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