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在高科技产业等领域需要高端人才。广州日报记者葛宇飞摄
文/广州日报记者李直建
东莞是制造业名城,传统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是否成功,是影响东莞经济发展步伐的关键。作为2017年东莞市政府一号文,《关于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 全面提升产业集约发展水平的意见》于昨日正式发布,东莞市政府重拳打造的“倍增计划”也终于揭开面纱。根据行动方案,东莞在全市范围内选取200家企业作为试点,扶持培育试点企业,以各种集约化发展路径来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力争用3至5年时间,推动试点企业实现规模与效益的倍增。
“倍增计划”通过创新政策、产业、土地、资本以及人才等5要素的供给,实施20条具体措施,以最强力度支持东莞的企业倍增发展。
何为“倍增计划”
让200家试点企业收入翻番
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梁维东在昨日的2017年东莞市政府一号文“倍增计划”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倍增计划”是东莞对实体经济支持的最大力度。那么,哪些企业那么幸运能够获得“倍增计划”的扶持呢?
根据“倍增计划”行动方案,东莞在全市范围内选取200家企业作为试点,扶持培育试点企业,以各种集约化发展路径来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力争用3至5年时间,推动试点企业实现规模与效益的倍增。
同时,建立“200+N”的试点企业架构。“N”为名誉试点企业,指规模大(年营业收入达50亿元及以上)、符合东莞市产业发展导向、对东莞经济发展影响重大、带动性强、具备较强倍增能力及意愿的企业,经研究可直接纳入,享受试点企业同等待遇。此外,抓好示范引领,带动东莞各镇街(园区)实施镇级“倍增计划”,推动各镇街(园区)纳入“倍增计划”工作范畴的企业达到1000家。
根据企业经营特点,试点企业、名誉试点企业和后备库企业主要分为民营制造企业、外商投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已上市或已挂牌“新三板”及上市后备企业等四大类。试点企业的倍增目标,原则上要以企业2016年度的数据为基础,在约定年限内实现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至少翻一番,支撑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对应的税收效益等数据相应增长,辅以单位用地面积贡献、资产、出口、工业增加值等指标来综合确定。
如何落实
实施“一对一”培育服务
“倍增计划”纳入东莞市政府重大项目协调会议事范畴,其落实情况作为东莞市政府重点督查项目。“倍增计划”实施过程中,将根据企业倍增成效、镇街(园区)实施情况,常年开放“智造东莞”“倍增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储备优质企业,探索在200家试点企业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容,增加试点企业名额,优先在镇街(园区)“倍增计划”企业及后备库企业中选取。
每年年初,要对试点企业上一年运营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对于当年未能实现对应规模和效益增长的企业,启动预警和替换机制。保持营收或税收倍增趋势的,继续享受试点企业待遇;出现增长较慢但经第三方评估仍具备最终年度倍增可行性的,可继续保留一年试点企业待遇,下一年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淘汰替换;发现试点企业存在明显失信行为或经第三方评估已不具备倍增可行性的,由遴选委员会评估并将淘汰替补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将其淘汰并从备选企业或镇街(园区)一级试点企业中择优替补。对于提前实现倍增目标并仍然有倍增意愿的企业,可继续纳入“倍增计划”并重新享受相应年限的扶持政策。
据悉,东莞的“倍增计划”实施“一对一”培育服务,将试点企业纳入“千干扶千企”平台服务机制中,建立挂点领导亲自督办和东莞市主要领导全程跟进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高效便捷地帮助企业解决问题。比如,根据试点企业的规模,分档次安排市镇两级领导进行“一对一”贴身服务。挂点领导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试点企业走访。
5大要素解读“倍增计划”
政策
东莞经信、商务、科技、金融等产业部门原有和未来出台的重点专项财政政策,对试点企业实行定向倍增扶持。四部门还将组建“倍增计划”战略发展委员会和搭建专业服务资源池,由专家顾问带队深入试点企业开展诊断把脉。
试点企业倍增过程中(3年或5年)的财政贡献地方留成增长部分的50%或30%作为服务包资金额度,用于补助企业购买中介服务等生产经营辅助行为的支出,市财政按实际支付费用的50%给予事后补助。
产业
围绕产业战略需求,集中资源扶持试点企业攻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广阔产业化前景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争取5年内以试点企业为主体累计实施不少于30个重大科技项目,每个项目最高资助额达1000万元
5年内争取实现试点企业建立省级以上研发机构全覆盖。直接给予试点企业科技创新券政策资格,企业可通过兑现创新券获得研发投入和购买技术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50万元。
土地
鼓励试点企业实施“工改工”提高土地利用率,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放宽建筑限高、建筑密度、绿地率、容积率等指标的限制。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试点企业确有新增用地需求且确保项目建设投产的,统筹每年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的20%解决试点企业发展需求。
参照东莞市产业转型升级基地政策标准及产权分割销售有关规定,对用于引进相关产业链合作伙伴或满足发展总部经济需求的,允许试点企业将自有物业升级后进行一定比例的产权分割。
资本
试点企业在兼并重组过程中产生的贷款利息等成本,东莞市财政给予50%的事后补助。鼓励试点企业整合市内存量资源,对于收购本地企业的,贷款贴息资助比例和限额可按原有资助基准上浮15%。
加大融资租赁支持力度,每年最高资助额提高至300万元。国内融资租赁机构为试点企业提供设备融资租赁业务并发生坏账损失的,在不超过年度新增融资余额的10%额度内,风险补偿比例统一提升至80%。
人才
在市创新科研团队项目中增设“倍增计划”专项,以超过50%的专项经费额度支持试点企业,5年内以试点企业为主体累计引进不少于25个省、市创新科研团队。允许试点企业享有自评人才入户、自评技能人才的自主权。对试点企业新引进人才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在原有标准上翻一倍执行,最高补贴达4万元/人。
按企业规模每年向试点企业提供最多6个公办义务教育入学指标;试点企业已享有子女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入学指标的,数量在原有基础上翻一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