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日报瑞华
摘要:经调查,黄×强(男,26岁,高村镇人)喝酒期间因与曾×发生口角争执,心生怒气,借着酒精的冲动,脑子一热便拿起一块砖头将曾×耳部打伤,随后逃离现场,一直外出云浮市区,以此躲避公安机关的处罚。
云浮日报讯 (通讯员 罗锦强 吴华忠)酒后失态事小,如果失态之余还打伤了人,那就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了。近日,云安区高村镇男子黄×强因酒后伤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近期,市公安局云安分局高村派出所接到一名叫曾×的村民报警,称其在高村镇田心村被人酒后用砖头打伤,要求公安机关到场处置。接警后,该所马上出警,对现场进行调查取证。经调查,黄×强(男,26岁,高村镇人)喝酒期间因与曾×发生口角争执,心生怒气,借着酒精的冲动,脑子一热便拿起一块砖头将曾×耳部打伤,随后逃离现场,一直外出云浮市区,以此躲避公安机关的处罚。 直至4月5日晚上,该所民警接到线报,获悉黄×强要回家扫墓,民警立即前往其家中将违法嫌疑人黄×强依法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询问。经询问,黄×强对其因醉酒而故意伤害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黄×强因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治安行政拘留10日。办案民警提醒市民,小酒怡情,不要贪杯,醉酒后的违法行为同样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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