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效果好
来源:[url=]茂名网[/url]作者:池榕 陈严 陆富祥
摘要:在刑事案件审理中,该院坚持“三个注重”:即注重查明犯罪原因,注重发挥好法定代理人和辩护人的正面教育作用,注重审判中的感化挽救,使未成年被告人能真正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从而吸取教训,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茂名网讯 近年来,信宜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精神,积极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未成年人犯罪。据统计,自2014年以来,该院共审结青少年刑事案件246件,通过审判结合感化教育,使215名青少年犯走上正道,重新融入社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刑事案件审理中,该院坚持“三个注重”:即注重查明犯罪原因,注重发挥好法定代理人和辩护人的正面教育作用,注重审判中的感化挽救,使未成年被告人能真正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从而吸取教训,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该院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充分体现少年刑事审判工作的“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同时,严格依照刑法、刑诉法、相关的司法解释以及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政策,把好“从轻”和“减轻”这个量刑关,去年以来,该院对未成年罪犯适用缓刑36人,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 该院定期或不定期对重返社会的缓刑犯、释放犯进行回访考察。通过对未成年罪犯的监护人以及户籍派出所、社区、村委会等有关组织的调查,掌握他们的管理、教育、就业和思想表现情况。例如在师范学校读书的学生李某某,因暑假期间犯盗窃罪被从轻判处单处罚金,判决后法官加强对其回访教育工作,鼓励其继续回校完成学业,毕业后,李某某被分配到家乡的一所小学任教,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不但以身作则,还以自己的亲身经历教育学生遵纪守法。 茂名晚报记者 池榕 通讯员 陈严 陆富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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