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走在鼎湖区坑口街道江滨路,可见一块“河长公示牌”醒目地竖立在西江边上,上面清晰地写着河道名称、河道长度、河长姓名和联系方式等信息。群众一旦发现该河道范围出现水环境问题,可及时向公示牌上的河长直接反映。
去年年底,市政府印发《肇庆市“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各地主要负责人成为辖区河涌水质的第一责任人,并明确了各个部门的分工,加快推进河道整治力度。去年12月底,鼎湖区率先在全市实施河长制,全面落实相关河湖的管、治、保各项措施,推动常态化和长效化治水。之后,四会、广宁等县(市、区)陆续推进河长制工作,我市河湖水系治理迎来一个崭新有效的“抓手”。
记者从市水务部门了解到,在前期推进河长制的基础上,目前我市正按照中央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对之前制定的全市河长制工作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有序推进“全面河长制”各项工作,进一步强化地方党政主要领导的主体意识,明确河长职能任务以及扩大目标水系的覆盖面,全面有效贯穿全市河湖管护与开发利用全过程。
全面河长制将强化党政领导主体意识
河长制是立足我国国情,系统解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面临问题而建立的一个重要的工作机制,按照分段分级原则,由各级有关领导担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目前我市正根据我省贯彻落实《意见》的要求,加紧有序推进全面河长制各项工作,近期正开展填报各级河湖名录工作等。据市水务局水资源管理科有关负责人介绍,“全面河长制”是在前期推进河长制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肩负起河流管护的第一责任人,这对河流治理的推动力显然可以“加码”,也更能展示党政领导接地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良好姿态。
划定“五级河长”
实现全市水系“无缝覆盖”
根据《意见》,全面河长制将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市水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我市之前出台的河长制工作方案,“各村负责人担任其辖区内河流的管理员”,这表明我市在推行全面河长制时,河湖管护会更加细化,在四级河长体系基础上,再增加一个管理级别,具备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
此外,全面河长制实施后,全市河湖水系覆盖面将进一步扩大,全市大大小小的河湖将得到有效保护。“通过最大限度整合各级党政领导的力量,全力打造‘系在一根绳’的治水生态链,使治水网格密而不漏,全面提升河湖管护效率的效果。”市水务局水资源科有关负责人介绍。
河长制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必然选择
我市位于广东省中西部、西江的中下游,辖区内水资源丰富,主要河流有西江、北江、绥江、贺江、新兴江等。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这对我市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市水务部门表示,下一步,我市将加快修订新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并尽快成立河长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积极有序推进全面河长制各项任务,实现对全市河湖水系更长效管护。
西江日报记者 谢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