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讯(记者 李文华) 3月6日下午,怀集市民王小姐返回居住的县城顺景大厦小区,她虽然持有小区大门的门卡,但还是求助小区的保安员才能开门。
据王小姐反映,门卡之所以“失灵”,是因为小区物管将小区大门的防盗系统升级,欲用这种方法催促业主缴纳物管费,“我不交物业管理费是有理由的。”
王小姐提到,当初他们80多户业主购买这个楼盘的住宅时,开发商迟了半年才交楼;入住以后,又拖了半年才接通天然气,晚上冲凉要用电热棒烧水,给生活造成不便,“小区物管是这个楼盘的下属公司,我们以不交物管费的方法表示抗议,并希望获得应得赔偿。”
3月2日,王小姐等业主发现门卡无法使用,需要求助门口保安才能进入,“原来物管将大门的防盗系统升级,只有缴纳物管费后,门卡才能正常使用。”王小姐认为,物管公司剥夺了她自由出入小区的权利。
顺景大厦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坦承,“业主不交物业管理费是一种违约行为。我们多次催缴,但他们置之不理,逼不已才升级小区大门的防盗系统,以催促他们缴费。”
广东科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伟华认为,“物管公司擅自将小区防盗系统升级,不让业主自住进出小区,妨碍了业主对自己物业的使用权,已经侵犯了业主的物权。同时,业主不交物业管理费也存在违约之处。如果业主认为开发商没有按时交楼和接通天然气,可以就此损失向开发商索赔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