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34.816px]近日,香港一名40岁的李姓女子因在公共场所拍摄并发布大量yin*h视频和照片而被警方拘捕。据报道,这名女子已婚有三个孩子,却自去年7月起在社交媒体上晒出自己在各种场合裸露身体的照片和视频,数量多达120条。警方7日以涉嫌“猥亵裸露身体”及“发布淫亵及不雅物品”将她拘捕。 [size=34.816px] [size=34.816px]她曾在淘大花园行人天桥、铜锣湾避风塘行人隧道、上环城皇街、都爹利街煤气灯附近、愉景新城附近行人天桥、沙田公园等闹市街头“晒胸”,甚至博物馆外也不放过。她在推特上自称是“良家妇女”,但“喜欢露出”,又形容自己样貌身材普通。警方认为她为一己私欲犯案,在案中没有金钱得益。 [size=34.816px] [size=34.816px]根据她上传的相片所见,她曾在闹市街头“晒胸”,足迹遍及淘大花园行人天桥、铜锣湾避风塘行人隧道、上环城皇街、都爹利街煤气灯附近、愉景新城附近行人天桥、沙田公园拍摄,日头晚上都有,连M+博物馆外都有。 [size=34.816px] [size=34.816px]香港警方观塘警区主管邓智成就此事进行了通报,6月6日下午,已经将该女子逮捕,如果已获准保释候查。邓智成还表示:“警方对这类不负责任在公共场合裸露身体等行为,予以强烈的谴责,这种行为还会对年轻人以及儿童造成心智影响。” [size=34.816px] [size=34.816px]观塘警区科技罪案调查组主管邓智成 [size=34.816px] [size=34.816px]根据《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第390章)第21条,任何人如在香港发布淫亵物品,不论是否知道该物品是淫亵物品,均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罚款100万港元及监禁3年。(来源:中华网娱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