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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关注] 新兴县依法查处一起涉疫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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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2-12-7 20:58: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配合和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但仍有部分市民群众无视防疫规定、扰乱公共秩序,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风险隐患,对于此类涉疫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严肃依法查处。

    12月1日,笔者从新兴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获悉,新兴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一起涉疫违法行为。
    2022年11月1日,陈某某从外市返回新兴县,返回前后均没有按照防疫相关规定向所在村委报备,未按云浮疾控部门发布的防疫规定做好“跨省跨市出行(返云)人员三天三检三不”健康管理措施。11月2日上午,陈某某在发现其粤康码被赋“黄码”后仍然没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且当天不佩戴口罩多次出入商店、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最后确诊为阳性,给社会造成了危害。

    陈某某违反了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造成疫情传播的严重风险,其行为已违反了《云浮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2号)》规定。新兴县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陈某某处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对不遵守疫情防控政策,妨碍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给公共卫生安全带来风险隐患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惩处。

    来源: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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