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为了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广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省政府第226号令)和《湛江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定》(湛府办〔2017〕5号)的规定, 2月15日下午,市局党委委员、副局
为了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广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省政府第226号令)和《湛江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定》(湛府办〔2017〕5号)的规定, 2月15日下午,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岳林出庭参与郭某不服我局行政复议决定诉讼一案。这是我局自2017年以来,第一宗由局领导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 周岳林对该案高度重视,出庭前详细了解案件的办理情况,指示出庭应诉人员要认真研究案情,做足准备。法庭上,围绕着法院归纳的争议焦点,出庭应诉人员从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法庭调查和陈述答辩。接着,周岳林紧扣案情从违法行为的认定、管辖权的理解、案件办理的程序、执法的社会效果等方面做了理据充分的总结性论证。最后,法院采信了我局的答辩意见和陈述理由,当庭判决驳回了原告郭某的诉讼请求。 庭审结束后,周岳林主动到原告席与郭某展开沟通交流,仔细听取其多年不断到省进京上访的具体诉求,耐心解疑释惑,努力化解矛盾纠纷,获得了上访人员郭某的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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