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我市高度重视,深刻吸取其他地方事故教训,以“坐不住、慢不得、等不起”的危机感和责任感,迅速行动、狠抓落实,全力推进排查整治工作。
作为牵头部门,市住建局按照全国自建房“百日行动”、省住建厅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现场评估督导反馈我省问题,以及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第六督导组对我市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反馈的问题,认真开展整改工作,推动全市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
截至9月30日,全市已排查经营性自建房91413栋,经营性自建房累计已排查数量达预估上报总量的100%;目前重点开展“查漏补缺”和数据质量检测工作,确保“不漏一栋、不错一屋”。同时,按照“边排查、边整治”的要求,对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718栋经营性自建房同步进行整治,已累计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273栋,对排查发现安全隐患抓紧开展治理工作,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部门强化联动,严控增量风险。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文广旅体局等部门之间加强沟通联系,解决以往自建房建设权责不清、管理缺位等问题。与市消防救援支队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平台申请了账号给各地消防救援部门,可随时查询全市自建房排查整治情况。
同时,草拟了《茂名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草案)》,拟通过压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和属地镇街、村居属地网格化管理责任,规范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和鉴定行为,提升我市既有房屋安全管控能力。目前,我市已报备6家本地注册的安全鉴定机构。
接下来,我市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当作当前重点工作安排,坚持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自建房各类安全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茂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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