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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关注] “求爱不成当街捅杀女子”案庭审细节:凶手以自首求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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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5-23 09:18: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因求爱遭拒绝,湛江男子黄某南当街捅杀了前女同事陈某萍。据起诉书,陈某萍一共被捅16刀。杀害陈某萍后,黄某南曾计划杀死另外三位前同事,经家人劝说才中止继续作案并自首。


    5月22日,此案在广东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天下午,湛江中院作出一审判决:黄某南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据陈某萍的家属介绍,听到一审判决后,黄某南当庭提出上诉。


    据一审判决书,黄某南的亲属证言显示,黄某南身体和精神方面均没有问题,其家族也没有遗传病和精神病。


    在一审中,黄某南及其辩护人提出,黄某南有自首、犯罪中止等情节,请求从轻处罚,判处其无期徒刑。对此,湛江中院审理认为,黄某南仅因其一己欲念,即产生杀害多人的犯意,犯罪动因极为卑劣;杀人准备活动极为缜密,人身危险性极大;杀人决意深重,犯罪的主观恶性极深、犯罪的手段极其残忍;在闹市区的小学门口公然持刀行凶杀人,客观上给社会公众造成极大恐慌,社会影响恶劣。因此,黄某南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5月22日,此案一审在湛江中院开庭审理。家属供图


    亲属称凶犯身体、精神均无问题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岁的被害人陈某萍是湛江遂溪县人,生前是湛江市一酒店的会议部员工。在街上持刀杀害陈某萍的,是她的前同事黄某南。案卷材料显示,黄某南于1993年出生,高中文化,湛江市坡头区人。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黄某南在湛江遂溪县某光伏电站工作。2022年3月,黄某南进入该酒店工程部任职电工,并于同年6月从该酒店离职。


    陈某萍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她和黄某南没什么接触,但黄某南一直纠缠、骚扰她。黄某南离职后,仍对陈某萍进行“死缠乱打”,甚至是持刀威胁。


    案发前,黄某南长时间纠缠骚扰陈某萍,并曾一度持刀威胁其人身安全。2022年12月9日17时许,陈某萍在街上被黄某南持刀杀害。据起诉书披露,黄某南提前在陈某萍的电动车安装了***;被刺时,陈某萍曾向黄某南认错求饶,但黄某南没有收手。陈某萍一共被捅了16刀。此外,在产生杀害陈某萍的念头时,黄某南也产生了顺带杀死另外三位前同事的念头。为此,黄某南事先自制电人工具,并进行了“踩点”。杀害陈某萍后,黄某南潜逃,准备去电杀上述三名前同事,后在其姐姐的劝说下,黄某南才自首放弃作案。


    在5月22日的庭审中,黄某南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没有异议。据陈某萍的家属介绍,庭审中,黄某南未向受害者及其家属道歉,公诉人建议判处黄某南死刑。对于作案动机,黄某南表示,追求被拒绝后,觉得很没面子、“不开心”,遂萌生了杀害陈某萍的想法。黄某南也承认,他曾预谋杀害另外三位同事。


    一审判决书显示,黄某南的胞姐证言显示,黄某南身体和精神方面均没有问题,其家族也没有遗传病和精神病。


    澎湃新闻注意到,据起诉书披露,萌生杀害陈某萍的念头后,黄某南就预谋电杀三位在湛江遂溪某光伏电站工作的前同事,动机是他认为三位前同事曾因工作、生活问题责骂、批评他,便记恨在心。


    这三位前同事的证言显示,黄某南在光伏电站工作期间没有异常表现,只是不喜欢与人交流,与同事没有矛盾过节。另有一位证人证言显示,黄某南在光伏电站工作期间无异常表现,与他们没有债务纠纷或其他纠纷。


    法院:犯罪动机极其卑劣、主观恶性极深、手段极其残忍


    据陈某萍的家属介绍,庭审中,在最后的陈述阶段,当听到公诉人建议判处死刑时,黄某南可能“有触动”,表示对自己的行为“后悔”。


    据一审判决书,庭审中,黄某南称,其有犯罪中止及自首情节,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黄某南的辩护人提出,黄某南有自首情节,应依法对其从轻、减轻处罚,再是黄某某放弃杀害另外三位前同事,属于犯罪中止。综上,建议判处黄某南无期徒刑。


    湛江中院审理认定黄某南有自首情节,并系自动放弃犯罪,属于犯罪中止。对于是否对黄某南从宽处罚的问题,湛江中院审理认为,首先,黄某南单方面欲与陈某萍建立恋爱关系,陈某萍予以拒绝是其个人正当权利。黄某南仍持续不断对陈某萍进行跟踪、纠缠、骚扰、威胁,该行为已经是对陈某萍的不法侵害。此外,黄某南产生将其他三位前同事杀害的犯意,仅是因其自己认为该三人曾经在工作生活中对其批评指责即心生杀人恶念。因此,从案件起因分析,各被害人对案件的发生均不存在任何过错。黄某南仅因其一己欲念,即产生杀害多人的犯意,可见其犯罪动因极为卑劣。


    其次,黄某南为故意杀人进行长时间的谋划和准备,购买和自制作案工具,谋划如何杀人、如何驱散群众、如何逃跑、如何逃避侦查等等,乃至在陈某萍的电动车上安装***,潜入遂溪某光伏电站三位前同事工作单位拍下出勤表,从而掌握被害人陈某萍的活动轨迹及三位前同事的作息情况。可见黄某南杀人准备活动极为缜密,人身危险性极大。


    再次,在作案过程中,黄某南毫无人性地对被害人陈某萍的要害部位连续捅刺。检验报告反映,陈某萍身上创口多达十余处,遍及胸腹部、肩部、颈部、手臂等多个部位,其中胸腹部刺伤致左肺、肝脏、脾脏破裂大失血,为致命伤。根据现场监控视频及黄某南供述反映,在捅刺过程中,黄某南在陈某萍已被刺倒在地,无任何反抗能力的情况下,仍持刀继续捅刺陈某萍,造成陈某萍死亡的严重后果。可见黄某南杀人决意深重,犯罪的主观恶性极深、犯罪的手段极其残忍。


    最后,黄某南在闹市区的小学门口公然持刀行凶杀人,客观上给社会公众造成极大恐慌,社会影响恶劣。


    湛江中院表示,综上所述,黄某南有预谋地实施杀人犯罪,犯罪的动机极其卑劣、犯罪的主观恶性极深、犯罪的手段极其残忍、犯罪的后果极其严重,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故黄某南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黄某南及其辩护人所提对黄某南从轻处罚的意见不能成立,不予支持。


    陈某萍的家属表示,5月22日下午,听到上述一审判决后,黄某南当庭提出上诉。陈某萍的姐姐陈咏琪表示,目前,家属未提出民事赔偿,家属的诉求是判处黄某南死刑。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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