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年来,他躬耕于司法之田,扎根基层法院,兢兢业业服务基层群众。
28年来,他将心比心,用换位思考调解模式,化解了一个个邻里村间的矛盾纠纷,妥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8年来,他的工作得到上级部门的肯定,获得了不少荣誉。日前,他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了“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是广东省10名获此荣誉的法官中唯一基层人民法院法官。
他是德庆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宾志权。
没有结不了的案
今年是宾志权在法院工作的第28个年头。28年来,宾志权扎根德庆法院,从普通法官到当上庭长,从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调任执行局局长,不管在哪个岗位,也不管职位怎样变化,他细致做事的风格始终如一。
“我是从2013年开始接手执行局工作。说真的,刚到执行局时,还是有点不太适应。”宾志权坦言,“审判只要证据把握恰当,法律适用正确,法官就可以判决,案子也算画上句号了。但执行不一样,即便是和解了也会有不兑现的情况出现,后续的跟进工作会很多,很繁琐。”
几年前的一宗商铺转让纠纷案让宾志权至今印象深刻。当时德庆法院依法判决,一出租单位与原承租人罗某解除租约合同,罗某必须马上搬出所租铺位并由新中标人赵某接手。可是,判决之后,罗某不服而且迟迟不肯搬离。为此,宾志权只好上门了解情况。
在刚开始的交流中,罗某对宾志权处处提防,强烈地表示不搬迁。“当时,与罗某交流后就感觉到他是一个较为固执的人,又容易激动,说理说法都很难听进去。倘若采取硬碰硬的措施,会两败俱伤。”宾志权回忆道,无奈之下,他只好另辟蹊径。
宾志权与新中标人赵某接触,希望他在了解到目前情况后能主动弃标。经过多番沟通,赵某终于同意弃标,但必须退还在原来基础上更高的押金。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对于赵某的要求,出租单位并不接受,宾志权只好与出租单位交涉,并多次参与到该单位的班子会中讨论,分析利弊。晚上就利用散步时间,去到罗某所经营的商铺里,与罗某聊家常,谈案子的进展。终于,在长达半年的努力后,各方终于达成共识,罗某与出租单位重新签订一年半租约,案件得到完满解决。
宾志权说,没有结不了的案,只要舍得用心花时间去做。
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化解矛盾
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总会有法院同事向宾志权请教执行、调解方面的技巧。宾志权说:“哪里有什么秘技,不过就是将心比心,换位思考。知道当事人心里想什么、急什么、忧什么,然后想办法消除他们所急、所忧。”
宾志权承办过的一起邻里关系纠纷案就是一个例证。德庆县一条村的一对父子在建房时占用村道种树和堆放杂物,影响了村民的正常出入,被村长告上了法院。双方互不相让,案件充满了火药味。
为了缓和矛盾,宾志权将“法庭”搬进了争执现场,进村入户,现场勘查。从法律、政策的角度客观地分析问题,并对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再通过其他典型案例,点出这对父子在此案中存在的过错,又站在他们的角度,给他们分析锯树后的利弊,提出了调解方案供他们参考。
宾志权道破玄机,当事人明白让出路后的好处,同意锯树清理出村道,并说干就干。宾志权当即当起了锯树工,协助父子俩砍掉涉案的两棵树,清理出了村道。矛盾化解,邻里关系重归和睦。
28年来奉献于司法事业
28年躬耕司法之田,很多人只看到了宾志权如今光鲜的一面:德庆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个人三等功”“全省法院调解能手”“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却很少人体会到荣誉背后,这名基层法官埋头苦干、孜孜以求的艰辛,为完美解决一宗案件,他每次都用心去做。
温某某解除收养关系执行案、陈某潜逃案、856名工人欠薪案等,经过宾志权锲而不舍的努力都顺利执结,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在宾志权眼里,案件无大小,都关乎民生,都值得他倾注心血。在28年的法院工作中,他办案力求完美,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如今,宾志权跟着时代的步伐,结合信息时代的特点,开拓执行思路,利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开网拍处置金汇豪庭等系列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标的物,开创了我市法院大量网拍房产的先例,网拍量位居全市法院前列。
28年弹指一挥间,谈不上轰轰烈烈,更多的是润物无声,宾志权就是这样,为基层司法事业默默地奉献着。
西江日报记者 肖桂芳 通讯员 刘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