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暗访1028次,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52个
编者按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市委和省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第七次党代会的部署,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中心任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本报从今日起推出《廉洁阳江行》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来源/阳江日报 本报记者/姚寿高 通讯员/阳纪宣
开展暗访1028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52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4人,其中市管干部4人;市纪委通报曝光24起典型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把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任务来抓,紧紧扭住重要节点,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以查处促监督,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意识和担当精神明显提升。
用好暗访“利剑”,坚决纠治“四风”
“暗访是强化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深入纠正‘四风’问题的一把利剑,是发现作风突出问题、推动作风建设的有效手段。”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说,我市制定了《阳江市开展明查暗访工作实施意见》,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重点针对违反工作纪律、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进行暗访。
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我市转发了省纪委《关于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的意见》,印发了《关于加大力度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通知》,分别对改进作风、查处违规案件提出明确要求。我市还逐步建立起了县镇村三级纠风网络,充分发挥全市939名特邀监察员、义务政风监督员和纠风监督员的作用,收集意见建议和问题线索2661条,根据线索查处了326宗案件。
紧盯重要节点,在元旦、春节和五一等节假日期间扎实开展明查暗访工作,是我市增强监督检查的重要举措。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暗访1028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52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4人,其中市管干部4人,市纪委通报曝光24起典型问题。
严明政治纪律,加强作风建设
为了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我市制定了《阳江市委巡察工作实施意见》,认真开展换届选举纪律监督专项巡察。同时,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我市先后查处了阳春市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缓慢案、弄虚作假干扰市直机关作风建设社会满意度调查工作案等典型案件。
推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助做好全市整顿机关作风工作。注重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会同有关部门完善了公务接待、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管理制度。编发了4000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策法规实用手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效能提升年”“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活动,坚持自查、暗访、治理相结合,推动各地各单位转变作风抓落实。对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公款吃喝、私设“小金库”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查处了市国土资源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系列案、市医学会医学培训中心违反财经纪律、织农场套取私分集体资金等案件。
强化震慑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舆论监督。通过《阳江日报》、阳江广播电视台以及市纪委监察局官网“漠海扬清网”和微信公众号“漠海扬清”,及时发布我市查处的典型案件和“四风”案件,发挥强大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严肃整治“为官不为”。2015年以来,全市共查处“为官不为”典型案件40件,公开曝光10起。2016年,市纪委监察局先后在官网公布了8名本地干部的违纪违法信息,通报了5起损害农村基层群众利益典型案件、6起本地基层干部贪污挪用扶贫资金典型案件和8起“为官不为”典型问题,释放执纪从严信号,强化震慑效应,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和担当意识。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实行党委主体责任约谈工作制度,全面约谈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落实“一案双查”,以严格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全市“一案双查”36宗案件,既追究了76名当事人责任,又追究了64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