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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成都出台“人才新政” 36条实招 全球“抢”人 [打印本页]

作者: 在线小编    时间: 2017-2-17 10:21
标题: 成都出台“人才新政” 36条实招 全球“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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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成都人才36条”提出的创新举措包括设立“成都人才计划”外籍人才申报永久居留证服务专员和服务特别通道,健全市级人才落地签制度,试点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减少申报材料、压缩审批时限、优化服务流程等。




新华社成都2月16日电 (记者叶含勇)记者从成都市委今年第一次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成都以1号文件的方式公布了36条人才新政,力求以体制机制创新,最大限度释放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力争5年基本建成全国一流人才强市。

从政策创新向体制机制创新跃升,着力构建符合国家中心城市要求的国际化人才制度体系,是成都此次人才新政的最大亮点。为推动人才资源配置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成都人才36条”向用人主体放权,提出加快建设成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成都国际人才城,大力引进和培育人才服务机构,打造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链。

对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团队),“成都人才36条”要求直接采用“一人一策”“一企一策”方式给予扶持;对于在蓉创新创业5年以上且为成都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人才(团队),新规定提出通过集合部门政策资源等方式给予综合扶持。

为吸引外籍人才进驻,“成都人才36条”支持中韩、中德、中法、中古、新川等国际合作园区企业聘用世界著名高校和科研院所优秀外籍应届毕业生,支持在中国境内高校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外国留学生到成都国际合作园区直接就业创业。

如何为外籍人才来华工作提供停居留便利?“成都人才36条”提出的创新举措包括设立“成都人才计划”外籍人才申报永久居留证服务专员和服务特别通道,健全市级人才落地签制度,试点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减少申报材料、压缩审批时限、优化服务流程等。

为进一步激励创新创业,成都较早探索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处置权和收益权“三权”改革,支持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将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奖励科技人员。

在此基础上,“成都人才36条”的新举措还有:在蓉高校、科研机构2年内无正当理由未实施转化的科技成果,可由成果完成人员或团队自行运用实施;对在成都创新创业5年以上且为成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将给予100万元奖励;建立《高层次人才名优产品目录》,对入围产品在政府采购、宣传推广等方面将给予支持。




责任编辑: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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