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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图:志愿者将淮山打包装箱。宋福亮 摄 ■ 本报记者/林... [打印本页]

作者: 18900857803    时间: 2020-3-15 19:58
标题: 图:志愿者将淮山打包装箱。宋福亮 摄 ■ 本报记者/林...

自从这次的疫情发生了之后

大家都是谈野味色变

但是,还有极少部分人管不住自己的嘴

抱着侥幸心理吃“野味”



日前,广东一男子吃野河豚

结果中毒深度昏迷

病情危重,目前还在ICU紧急抢救当中

随时有生命危险!



3月11日,广东中山市一渔民冯先生将捕捞到的野生河豚自行加工食用后,出现头晕、头痛、舌头麻痹等不适症状,于当晚22时左右由家人送入医院进行救治,目前患者病情危重深度昏迷,目前已转入中山市人民医院急诊ICU治疗。



据了解,仅仅在中山当地,因为食用加工处理不当的河豚鱼,造成河豚毒素中毒的情况时有发生。仅2019年,中山市就发生2宗市民因进食自行加工河豚鱼导致的食物中毒事件,其中一家6口进食后集体食物中毒送医院ICU抢救。




河豚毒素属于剧毒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河豚毒素中毒的风险解析》显示,河鲀体内含有一种剧毒的神经毒素——河豚毒素。在自然界非蛋白质、小分子天然毒素中,河豚毒素的毒性超强,毒性是剧毒氰化钠的1250倍。

河豚毒素广泛存在于多种动物体内,除常见的河豚外,还有蝾螈、蟾蜍、多棘槭海星、云斑裸颊虾虎鱼、花纹爱洁蟹和圆尾鲎等。在我国引起河豚毒素中毒的食物,主要是豚毒鱼类。豚毒鱼类是指内脏或肌肉、皮肤等部位具有蓄积河豚毒素这一特有机能的鱼类。

河豚在生殖季节时的毒性尤其强,且雌性毒性大于雄性。河豚毒素的理化性质比较稳定,100℃加热5小时或每天日光暴晒8小时,经20天后仍不能被完全破坏。所以,常见的盐腌、日晒和一般的烹调方式,均不能完全去除河豚毒素。


禁止加工经营野生河豚
目前,我国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豚和养殖暗纹东方豚的加工经营,根据要求,养殖河豚应当经具备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工后方可销售,加工企业的河豚应来源于经农业部备案的鱼源基地,并明确提出禁止经营养殖河豚活鱼和未经加工的河豚整鱼,禁止加工经营所有品种的野生河豚。


近年来各地都有食用野生河豚

结果中毒的事件

案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不要抱侥幸心理

切勿自行加工河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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