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郭怀忠,男,是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城关村一组村民, 身份证号:42012219##0##70031,手机号码:13971429738,现实名举报我村党支部书记马#华飞扬跋扈殴打村民和村领导问题:
马#华,男,58岁,担任村党支部书记以来,长期侵吞集体资产、垄断村资源,村财务合同从来不公开。我于2018年3月向省委巡视组、市委巡视组、区委巡视组对马#华进行举报,马#华得知后,多次找机会对我及我的家人进行打击报复。2018年6月11日我按举报程序找街纪委殷立新要回复材料,马#华得知后,气急败坏,随即将我哥郭#文(村党支部副书记)叫到他办公室进行无故殴打致伤,当时我哥郭#文打电话报警,大约15分钟后,江夏区纸坊街派出所民警代涛带一民警赶到现场,经过讯问后将我哥郭#文和马#华同时带到纸坊派出所,当时值班民警了解情况后让去街工委处理,并没有给立案。我哥郭#文去街工委的路上,又打了110进行了报警。到了街工委后,我哥把马#华打人情况向街工委副书记程和平做了汇报,程书记说要调查一下。接着,纸坊派出所给我哥郭#文打了电话,叫去做了笔录。
2018年6月21日经武汉平安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我哥郭#文损伤程度为经微伤。当我哥郭#文到纸坊街派出所要求处理时,民警李#桥说街工委要求你们私下调解。可是,派出所和街工委之间相互推诿并没有给做处理。后来当我哥再次找派出所时,派出所说时间过期了,不给处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而马#华打人致伤至今仍逍遥法外。
马#华在担任江夏区纸坊街城关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以来,多次对村民进行辱骂、殴打。曾将本村十一组村民贺#玉(女,残疾人)打伤住院;将本村九组方#斌追打;2017年6月还将城关村一组村民王#林也进行无故殴打,经纸坊派出所治安进行调解,马#华用公款做了赔偿处理。
党的十八以来老虎苍蝇一起打,十九大以来,将扫黑除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可是马#华作为一名村党支部书记,仍然不收手、居然公开和党对抗,和法律对抗,难道真如马#华所说,在江夏没有他摆不平的事?
请有关部门对江夏区纸坊街城关村党支部书记马#华打人事件进行依法处理,对马#华侵吞集体资产、以权牟利进行严查,将党内F·B分子绳之以法,还我们村民一个公道,还被打者一个公道。
以上所述,本人将承担一切责任,并配合调查、提供证据。
举报人:郭怀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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