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美化城市环境,营造绚丽多彩的城市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和魅力,我市启动了中心城区的美化亮化工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区灯饰美化亮化工作,把大力实施中心城区美化亮化工程当做民生工程来抓。茂名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重点对我市城区出入口、主要道路、小东江四座桥梁以及沿江建筑物、绿化、河堤、栏杆、二级平台、街头景观等进行景观美化亮化投入资金将市区官渡桥至高山桥小东江河堤两侧灯饰、油城五路大转盘、市区重要的十字交通岗绿化带和小公园、高山桥、竹园桥、水文监测站、望江亭等构筑物、油城五、六路等市区重要路段、重要节点进行了景观美化亮化,形成了多层次、立体化,具有现代文明气息的美化亮化景观。如今,大部份美化亮化工作已实施完工,我市展现出气势磅礴的金色大道,绵亘蜿蜒的河堤灯带,光彩夺目的景观树射灯,一街一景观,焕然一新的迷人城市风景。 二、活动主题: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的知名度,展示茂名优美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观,提升茂名整体形象。目前美丽新茂名的城建事业蒸蒸日上,茂名的总体发展势头迅猛。为见证茂名城市建设的精彩时刻,展示我市近年来在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领域取得的新成就,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提升茂名影响力,展示茂名新风采,为社会传递正能量。 茂名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与茂名日报社茂名网联合举办“2017年迎春城市美化亮化摄影大赛”,让广大市民通过摄影爱好者的镜头,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展现茂名的风光,特别是中心城区的美化亮化工程,展示美化亮化工程实施以来中心城区的美丽变化,号召更多人关注美丽茂名,共同加入宣传美丽茂名的行列。 三、活动名称: 2017年迎春城市美化亮化摄影大赛 四、举办方: 主办:茂名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承办:茂名网 五、活动对象: 广大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 六、活动时间: (1)参赛的摄影作品必须是2017年1月26日至2月28日的时间段内拍摄的作品。 (2)作品提交时间:1月26日起至3月10 日 (3)评审时间:3月30日前 (4)公布时间:评审后5个工作日内。 七、参赛作品内容: 中心城区的美化亮化工程景色,展示美化亮化工程实施以来中心城区的美丽变化。 八、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要紧扣中心城区美化亮化工程建设为主题,表现作者对环境文化、环境建设的理解和热爱,正面展示我市生态环境改善、人和自然和谐相处的场景,反应我市城市生态环境与城市建设的所取得的成就。 2、参赛作品要求原创且未发表,发现有抄袭、网络下载的取消参赛资格;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除可做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外,不得用各种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手法处理。每人限投稿10张(组)以内。 3、作者应保证其所报送作品为本人独立拍摄(注:不含共同创作作品),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作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上述情况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 4、曾在市级以上比赛获得奖励的作品,不能参赛。 九、参与方式: 1、作品征集:参赛者注册茂名网论坛(bbs.mm111.net)用户名,将摄影作品发送到论坛《2017年迎春城市美化亮化摄影大赛http://bbs.mm111.net/forum-738-1.html》专版,大小为:横幅900――1000像素,竖幅像素,并在帖子内作简单作品描述(如需协助,请在办公时间联系茂名网工作人员,电话:2963903)。 2、在论坛发表作品后,作者将真实姓名、论坛网名和作品名称以及联系方式以附件方式发到邮箱:7056783@qq.com,附件为JPG格式,照片的像素必须在1800万以上(航拍照片可放宽到1200万以上),图片5M以上。否则,取消获奖资格。 十、评奖、展览方式: 1、大赛设一等奖1名奖3000元及证书,二等奖3名各奖1000元及证书,三等奖10名各奖200元及证书,优秀奖40名各奖50元及证书。 2、根据投稿作品,由主办方及承办方组织5人的评委组评审作品。 3、领奖要求:(颁奖时间待定)。 4、作品展示:作品征集和评选结束后,获奖作品将在茂名日报、茂名网刊登。 十一、参赛须知: 1、对于所有入选作品,使用权归主办所有。请参赛者务必保留作品原稿或源文件。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但在使用过程中尊重入选者的署名权。 2、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存在著作权问题或纪录类作品真实性问题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收回作品奖金和荣誉证书,并在媒体上通报。 3、本征稿启事由主办单位负责解释。 2017年 1月 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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