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宗地规划情况
1、城镇住宅用地:建筑密度≤25%;1<容积率≤3.5。如兼容零售商业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的容积率≤4.0。绿地率≥35%。建筑高度:限高80米。
其它规划条件要求按湛城规(建管)〔2017〕455号、湛城规(建管)〔2016〕348号执行。
2、最低开发投资总额(不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为1.4818亿元。
3、地块144平方米以下户型套数不少于179套。
4、竞得人须配建一座按10吨位标准设计,日处理能力40吨的对外垃圾中转站。建设要求:中转站为二层高封闭建筑,规格为:长度13米。宽度10.8米,高度9.1米,建筑面积260平方米,内设有工作间、管理间、公厕、休息间等功能结构,排污要设置生活垃圾渗透液处置功能。垃圾中转站须与项目同步建设(设备及安装、使用管理由政府提供和实施),同步建成并验收后无偿移交政府相关部门管理。
地块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