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个人注册新用户之后如何与企业绑定?
答:新用户注册个人账号之后,点击【账户设置】可以进入【纳税人授权申请】界面,向企业发出授权申请。有企业管理权限的账号也可以主动向新注册的个人账号进行授权。
14.广东省电子税务局里的“实名制绑定”功能的作用是什么?
答:目前国税的实名制方式有两种,一是网上实名制认证,二是前台实名制认证。如果用户先在国税前台进行了实名制认证,之后再到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注册的话,则用户只需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使用“实名制绑定”功能,输入其在前台已经实名认证的身份证号码,系统就会向前台绑定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验证码,验证通过后即可完成实名制绑定。也就是说,用户不需要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再办理一次实名制认证。
15.用户可以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国地税什么业务?
答: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涵盖了广东省国地税的联合业务和单边业务(即纯国税业务或纯地税业务)。其中联合业务已经实现了联合税费申报、事项办理及进度查询、涉税查询、办税服务、征纳互动等功能;而国税单边业务可在电子税务局内选择相应功能进行办理,地税单边业务的办理将通过单点登录的方式跳转到原地税电子办税厅的对应模块来实现。
16.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中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联合申报是如何实现的?
答:广东省电子税务局通过国、地税系统间的信息共享共用,实现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联合申报。其中,
(1)目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暂时沿用着国税的报税软件导盘申报方式,增值税申报成功后即可进入附加税(费)申报界面进行附加税(费)申报。
(2)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可以通过“网页填写申报”或者“离线PDF申报”两种方式进行。完成主税申报后,系统会进入附加税(费)申报界面并自动将纳税人的“当期增值税应补退税额”作为附加税(费)的计税依据,若纳税人当期存在代开发票数据,则用户可手工修改附加税的计税依据,核实数据后申报即可。
17.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的申报清册有时会无法获取国税或者地税的税种信息,这是为什么?该如何处理?
答:出现上述情况是由于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系统在调用国、地税核心数据库时出现异常,造成申报清册展现的内容有误。用户可以通过点击页面下方“重置申报清册”按钮,使申报清册正常显示。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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