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了苏孝林被开除党籍的消息。
这是纪检部门首次公开苏孝林已经被查的消息。苏孝林是著名艺术家,他早年长期在兰州市歌舞团工作,后来历任兰州市歌舞剧团副团长、团长,兰州歌舞剧院院长,甘肃省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甘肃省人民政府参事等职。
公开资料显示:苏孝林是男高音歌唱家,国家一级演员,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
他获得的奖项也很多:先后获评“全国新长征突击手”、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经营管理人才、“全国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文化部优秀专家”、“甘肃省首届十大杰出青年”、“甘肃省优秀专家”、“甘肃省领军人物”等,并被甘肃省人民政府授予 “甘肃省文化艺术人才金飞天奖”、“甘肃省文艺突出贡献奖”。他还是大型舞剧《大梦敦煌》的主创者。
但是,在党纪国法面前,任何荣誉都不是“遮羞布”。
据纪检部门通报:经查,苏孝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毫无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毫无敬畏之心,背弃初心使命,长期破纪违法。违反政治纪律,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转移隐匿非法所得、销毁证据;
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和交通工具,装修豪华接待场所,公款大吃大喝,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接受私营企业主提供的特殊消费,安排亲属公款旅游;
违反组织纪律,瞒报房产,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职工选拔和录用中为亲属和特定关系人提供帮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借婚丧事宜敛财,长期借用私营企业主车辆,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特定关系人谋利;
违反工作纪律,懈怠企业改制工作要求,违规出借单位资金;违反生活纪律,追求低级趣味,沉溺赌博,道德败坏,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
放纵贪欲,将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攫取国家财产,在企业经营和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和索取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
纪检部门还指出:其行为严重败坏党员领导干部形象,严重污染任职单位政治生态,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T·W、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知止,胆大妄为,情节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经甘肃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甘肃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苏孝林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尤其是“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这一问题,属于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理应被严肃查处。
另外,其经济F·B情况也颇为严重,“大肆攫取国家财产” “多次收受和索取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等问题都严重违纪违法。
艺术领域本该是纯粹的,“德艺双馨”应当是艺术家的不懈追求。但是,仍有一些像苏孝林这样的人,身兼“领导干部”与“艺术家”双重身份,却不能做到严于律己、恪尽职守,最终毁掉了自己的艺术生涯。
此前被查的中国书法家协会原副主席赵长青也是如此。2020年11月,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书法家协会原副主席赵长青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四十万元。赵长青受贿所得赃款赃物及其孳息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兰州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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